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單位關于評標方法的使用導則
根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二十九條,評標方法包括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它評標方法。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省招標投標活動,鼓勵招標人實施技術、質量、服務、品牌和價格等多種因素的評標評審,改變以價格為單一因素的招標管理模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導則。
一、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使用導則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是指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價格調整方法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評審,以評標價格最低者為推薦中標人的一種評標方法。
(一)適用范圍。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推薦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具體指按照全國統一產品標準生產的設備和貨物材料招標,以及工程規模較小的施工招標(具體可參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7)》(建設部令第158號)中“專業工程類別和等級表”中等級為三級的工程)。
(二)程序要求。
1.招標文件約定。明確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內設置投標人進入最低價評審必須滿足的實質性要求,并規定只有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才能進入最低投標價評審。招標人應在評標方法中明確評標價格調整方法及其格式要求(含標價比較表),通過投標人的品牌、服務、質量、信用等方面對投標報價進行折算,以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作為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依據,相應的條款和折算條件由招標人根據自身項目實際需要進行確定。
2.評標價格調整。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價格調整方法,以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以及投標文件中響應的條款作必要的價格調整。在完成詳細評審后,評標委員會應當擬定一份“標價比較表”,載明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對投標價格調整、說明以及經評審的最終投標價,并按照經評審的價格由低到高排名,推薦中標候選人。
3.中標候選人公示。對中標候選人按照《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第10號令)規定公示。
4.合同簽訂。中標人確定后,以該中標人的實際報價簽訂中標合同,不得對實際報價價款(含總價、單價)等實質性條款進行合同談判。
(三)示例。
某設備采購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招標,并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進行評標,共有5名投標人進行投標。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評標辦法對付款條件、交貨期、保修期、投標品牌、投標人信用等級等進行評審。招標文件中相關評審條款如下,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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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量化因素 |
量化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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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詳細評審標準 |
1 |
付款條件 |
分期付款:年利率為4%,分期n年 按因素1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 (4%/((1+4%)^n-1))×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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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貨期 (工期) |
按因素2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工期提前值×6; 其中,承包人每提前10日交付給發包人帶來的效益為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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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售后服務(保修期) |
投標人承諾產品質量保修期(或售后服務期)延長n個月, 按因素3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n×3。 其中,保修期每延長1個月,發包人少支出維護費3萬元。 |
||
|
4 |
品牌 |
招標人根據需求對投標品牌進行分級,分為S級、A級、B級、C級, 投標品牌屬于S級,按因素4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0.95; 投標品牌屬于A級,按因素4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0.98; 投標品牌屬于B級,按因素4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 投標品牌屬于C級,按因素4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1.02。 如投標品牌未列入上述分級標準,則由評標委員會商議確定品牌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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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用情況 |
根據投標人信用評價等級,對其投標報價做如下調整: 信用等級為AA級,按因素5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0.95; 信用等級為A級,按因素5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0.98; 信用等級為B級,按因素5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 信用等級為C級,按因素5的經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價×1.02; 信用等級為D級,否決投標人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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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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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評審的投標價按下列公式計算:
注:量化因素為i,n為總量化因素。
5名投標人投標情況如下:
投標情況一覽表
|
投標人 |
投標報價 |
付款條件 |
交貨期 |
保修期 |
品牌 |
信用情況 |
|
甲 |
1000 |
2年 |
提前20天 |
延長6個月 |
A |
C |
|
乙 |
1100 |
3年 |
按時 |
按時 |
S |
A |
|
丙 |
960 |
不分期 |
提前10天 |
延長3個月 |
C |
B |
|
丁 |
1050 |
2年 |
提前10天 |
延長12個月 |
S |
AA |
|
戊 |
950 |
3年 |
提前20天 |
延長3個月 |
B |
D |
投標人甲的投標報價為1000萬元,承諾分2年收款,交貨期比招標文件要求工期提前20天,保修期比招標文件要求延長6個月,投標品牌為A級,投標人信用等級為C級,則投標人價格折算為(保留兩位小數):
1.投標人接受招標人2年分期付款,
按因素1的經評審的投標價=1000×(4%/((1+4%)^2-1))×2=980.39萬元;
2.投標人交貨期提前20天,
按因素2的經評審的投標價=1000-6×2=988萬元;
3.投標人保修期延長6個月,
按因素3的經評審的投標價=1000-6×3=982萬元;
4、投標品牌為A級,
按因素4的經評審的投標價=1000×0.98=980萬元;
5、投標人信用等級為C級,
按因素5的經評審的投標價=1000×1.02=1020萬元。
根據評標方法規定,投標人甲的評標價格為:
經評審的投標價=1000+(980.39-1000)+(988-1000)+
(982-1000)+(980-1000)+(1020-1000)
=950.39萬元
標價比較表
(單位:萬元)
|
投標人 |
投標報價 |
付款條件 |
交貨期 |
保修期 |
品牌 |
信用 |
經評審的投標價 |
排名 |
|
甲 |
1000 |
980.39 |
988 |
982.00 |
980.00 |
1020 |
950.39 |
2 |
|
乙 |
1100 |
1057.15 |
1100 |
1100 |
1045 |
1078 |
980.15 |
4 |
|
丙 |
960 |
960 |
954 |
951 |
979.20 |
960 |
964.20 |
3 |
|
丁 |
1050 |
1029.41 |
1044 |
1014 |
997.50 |
997.5 |
882.41 |
1 |
|
戊 |
950 |
912.99 |
938 |
941 |
950 |
否決 |
- |
- |
根據評標價排序,評標委員會依次推薦投標人丁、甲、丙為中標候選人,經評審的投標價分別為882.41、950.39、964.2萬元。
如投標人丁為最后確定的中標人,簽訂合同價格應為1050萬元。
二、綜合評估法使用導則
綜合評估法,是指在投標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評價因素和方法對投標進行綜合評估后,按投標人綜合評估的結果由優到劣的順序確定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一)適用范圍。
綜合評估法推薦用于具有技術復雜或者性能要求難以統一的招標項目,具體指無全國統一產品標準生產的非標或個性化定制的設備和貨物材料招標,以及技術特別復雜的大型工程施工招標(具體可參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7)》(建設部令第158號)中“專業工程類別和等級表”中等級為一、二級的工程)。勘察、設計、咨詢、監理、勞務等服務招標推薦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
(二)程序要求。
1.招標文件約定。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招標人應合理設置商務、經濟、技術評審標準和得分比例,鼓勵招標人不將商務部分作為綜合評估的內容。評標委員會對各評審因素進行量化評分,量化指標應建立在同一基礎或者標準上,保證評分的客觀公正性。鼓勵在招標文件中細化評分標準,設置各評審因素的評分范圍,通過去除最高、最低分等方式減少評標委員會的主觀影響。
2.綜合評標評審。在評標評審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擬定一份“綜合評估比較表”,同時載明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所作的任何修正、對價格偏差的調整、對技術偏差的調整、對各評審因素的評估以及對每一投標的最終評審結果,并按照綜合評估結果得分由高到低,推薦中標候選人。
3.中標候選人公示。對中標候選人按照《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第10號令)規定公示。
4.合同簽訂。中標人確定后,以該中標人的實際報價簽訂中標合同,不得對實際報價價款(含總價、單價)等實質性條款進行合同談判。
(三)示例。
某工程施工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招標,并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其中投標報價權重為60分、技術評審權重為40分。共有5個投標人進行投標,所有5個投標人均通過了初步評審,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評標辦法對投標報價進行評審,然后對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機構、設備配置進行詳細評審打分。
①投標報價的評審。按照招標文件的評標方法進行。
以投標價平均值作為基準價為例:
除開標現場被宣布否決投標的投標報價之外,以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價平均值直接作為評標基準價。
評標委員會將首先按下述原則計算各投標文件的投標價得分:當投標人的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D時得60分,每高于D一個百分點扣2分,每低于D一個百分點扣1分,中間值按比例內插(得分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
具體計算公式略。
②技術管理能力的評審。技術管理能力的評審內容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評審、項目管理機構和設備配置的評審。
A.施工組織設計:20分。評審標準略。
B.項目管理機構:10分。評審標準略。
C.設備配置:10分。評審標準略。
投標報價得分計算表
|
投標人 |
投標報價(萬元) |
投標報價平均值(萬元) |
投標報價得分 |
|
投標人A |
1000 |
1000 |
=60-0=60 |
|
投標人B |
950 |
=60-5×1=55 |
|
|
投標人C |
980 |
=60-2×1=58 |
|
|
投標人D |
1050 |
=60-5×2=50 |
|
|
投標人E |
1020 |
=60-2×2=56 |
技術評審得分計算表
|
序號 |
評標因素 |
滿分 |
投標人A |
投標人B |
投標人C |
投標人D |
投標人E |
|
1 |
施工組織設計 |
20 |
16 |
19 |
18 |
14 |
19 |
|
2 |
項目管理機構 |
10 |
7 |
7 |
9 |
7 |
9 |
|
3 |
設備配置 |
10 |
8 |
7 |
8 |
6 |
8 |
|
合計 |
40 |
31 |
33 |
35 |
27 |
36 |
|
綜合評分及排序表
|
投標人 |
報價得分 |
技術評審得分 |
總分 |
排序 |
|
投標人A |
60 |
31 |
91 |
3 |
|
投標人B |
55 |
33 |
88 |
4 |
|
投標人C |
58 |
35 |
93 |
1 |
|
投標人D |
50 |
27 |
77 |
5 |
|
投標人E |
56 |
36 |
92 |
2 |
根據綜合評分排序,評標委員會依次推薦投標人C、E、A為中標候選人,投標報價分別為980、1020、1000萬元。
如投標人C為最后確定的中標人,簽訂合同價格應為980萬元。
三、附則
(一)本導則對沒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沒有強制約束力。
(二)本導則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